新疆财务软件告诉你关于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 1.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规定,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,以货物、财产和劳务进行捐赠、赞助、**、广告、样品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的,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,视同销售货物、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。 2.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2008〕828号)二。在下列情况下,企业将资产转让给他人,因资产所有权发生变化,不属于资产内部处置,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。 (a)用于营销或销售; (二)用于社交和娱乐; (三)用于员工奖励或福利; (四)分配股利。 (五)接受国外捐赠; (六)改变资产所有权的其他用途。 三、企业在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下,属于企业自制资产的,应按同期企业同类资产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;对于属于外购的资产,可以按照购买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。 好了,关于新疆财务软件今天就先讲述到这里,如果你还有任何疑问,或对于新疆财务软件等还有想要了解的地方,可以电话咨询,当然也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的客服哦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