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到相关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如果您到相关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,需要携带以下资料。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:1、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(加盖公司印章);2、**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(加盖公司印章);3、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;4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(加盖公司公章);5、公司董事、监事、经理人员情况表(法人担任执行董事、董事长的需填写)(加盖公司公章);6、企业营业执照正、副本;7、股东大会决议(加盖公司公章);8、新法人证明(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,带原件核对);9、原法人免职证明和新法人任职证明(加盖公司印章)。2、到相关部门办理税务变更向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携带以下信息。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即可收到新的州税或地税证明:1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(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,并携带原件核对);2、新法人证明(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,带原件核对);3、纳税变更申请表(加盖公司印章);4、完整的本年度会计报表、会计凭证及税务局要求的资料。5、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。3、到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及预留印章变更申请。请携带以下材料:1、营业执照正、副本2、法人证明及负责人证明3、授权书4、公章